市直各文艺家协会: 根据《南平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财教〔2018〕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南平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文艺精品奖励项目。(1)2019年度获中宣部、中国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牵头主办的各类赛事和评奖活动奖项的文艺精品。(2)2019年由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文学、书法、美术、音乐、舞蹈、摄影、戏剧、曲艺、民间文艺、电影、电视、文学评论等12类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体现南平文化底蕴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 (二)文艺人才奖励项目。2019年度新加入中国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会员的文艺人才,新发展省级专业协会会员5人以上的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 (三)文艺活动扶持项目。2019年度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联重要文艺活动,承担全市重大题材文艺作品创作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大型文艺活动(含项目)的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 (四)表彰表扬奖励项目。受到中宣部、中国文联等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表彰的市属文艺家协会。 二、申报条件 (一)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且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会员,且须是南平户籍人口或在南平工作满2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由市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负责。 1. 各文艺家协会会员直接向所在协会申报文艺精品、文艺人才奖励项目。各协会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市文联申报。 2.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协会审核把关不负责任,一经核实,取消当年度评奖。 (二)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申报表。申报单位根据所申报的项目性质如实填写,申报表纸质文本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申报表可在南平文艺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npwyw.com)。 2. 佐证材料。(1)申报奖励项目的,须提交相关获奖或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文学作品、文学艺术类出版物项目提交原件1份,美术、书法、摄影项目提交作品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3M),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电影、电视项目刻录光盘或U盘提交。(2)申报扶持项目的,须提交活动策划方案及体现活动过程和成效的照片、新闻报道等相关资料1份。 四、申报受理 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10日前向南平市文联报送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npwlbg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魏冶,联系电话:15159904175。 附件:1. 南平市文艺精品奖励项目申报表 2. 南平市文艺人才奖励项目申报表 3. 南平市文艺活动扶持项目申报表 4. 南平市文学艺术类出版物奖励项目申报表 5. 南平市表彰表扬项目申报表 南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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