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 吻(作者:吕传彬)(2022年第6期)

2023-02-16 10:30:00  来源:  责任编辑:南平文艺网  


1

 

复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已经拿到手。急急地赶回下乡当知青的村里,粜了粮,办好了转户口、粮油关系的手续。过完春节,正月初十前后就得到学校报到。火车票还没买,但我在太原的日子已经可以用手指头数出来了。那以后,“从此两分离,从此千万里。”

暑假的时间早有安排。我得回南通,我出生的地方,爸爸、妈妈的家乡。有了我这么个能一脚从农村跨到上海,跳进复旦的儿子,不回家乡露一露脸,那真是“衣锦夜行”。父母还在忙着给亲友们写信,有经常来往的、有久不通音信的,向大家报告好消息。我这趟“巡展”,要跑不少家,一个暑假,算起来还紧紧巴巴。

没人问我暑假想干什么。我也不敢说。

她不可能到上海看我,没那个规矩。

过了这几天,火车一开,再见面就得一年之后,时间紧迫。

为什么我这么怂?仔细想想,必定是和缺乏练习有关。

二十多年后读小说,书里的男主人公向心仪的女孩表白之前,到大街上找一百个女孩搭讪,来练习自己的脸皮功。

他真幸福。要是我在太原街上那么干,不出三个女孩,一定会被当成“流氓”关进拘留所,每天喝三两玉米面糊糊。脸皮功练不好不说,肚皮倒先要练“空空功”了。

脸皮功我也不是一点没练,不过不大得法,因为工具不够格。我是对着照片练的。照片不仅太小,两寸,还是三个人的合照。她、我妹妹,还有她的好朋友“梦”。

八年前,“梦”的父亲忍受不了和老婆两地分居之苦,决定带着女儿回老家农村,阖家团聚。她和“梦”,特地来找了我妹妹,照张相留念。“梦”和她凭什么要和我妹妹照相?问这问题没用。她只会笑,不会答的。

这里有个规律,凡是她到我们家,都不能算是她想和我“好”的证据。而且她往往“不记得”,弄得我有时也会怀疑自己的记忆力。不过这张照片我有实物证据,她逃不掉。

照片上三个人头排成躺倒的“品”字。她在最上,我妹妹在她下面,边上是“梦”。练习时看着她的脸,眼的余光却不免扫到其他两人。

“梦”倒也还罢了,想着吻她的时候,眼里看到妹妹的脸,这成何体统?精力无法集中,是练习无效果的主要原因。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当务之急,是先搞到一张她的照片,要单人的,大一点。

不怕贼偷,就怕贼踅摸。我已经踅摸好了下手的目标,就在她家的那块玻璃板下面。

她家和我家住在同一个宿舍,都是统共十六平米的“一间半”。外边的“一间”是十平米,后面加个两平米的小间,小间里砌个砖灶,夏天用来做饭。边上一个四平米的“半间”,里面一盘土炕,加一个“炕火”,冬天烧来取暖。她家那排宿舍盖得晚,和我家相比,多了两样“升级更新”。一是砖墙,不像我家是砖地基的土坯墙,冬春之季坯墙上潮得渗出水来。二是地上铺砖,我家的地则是用炉渣垫的。干了到处是灰,洒水多了就成泥,一踩一脚。

外间的十平米,她家横着摆了一张床,竖着支了一个“躺柜”。躺柜是老式的那种,像个大板箱。上面的后一小半是钉死的,前面一大半是盖板,可以向上翻起。正面一把大大的黄铜锁。是老式横穿锁鼻的那种。剩下的空间放一个汽油桶做的大煤炉。地方太小,放不下桌子。躺柜上罩块布,放块玻璃板,当桌子用。

玻璃板下面,压着一些她家人的照片。正中间一张六寸的“彩照”,是她四岁时照的,黑白照人工着色。照片里的她要笑不笑,非常可爱。但这不符合我的需要。其他的有全家照、弟兄姊妹合照,这也没用。

她去北京在天安门拍的全身照?四寸,在个人照里是最大的了。也不好,人显得太小了。胸前还捧着毛主席语录,一副战斗脸。

看中了边上的一张头像。圆圆的脸笑咪咪,眼光流动,像是能跟着我走。要是我的脸和她的脸只隔两尺远,看到的她差不多就像那照片。这对提高我的勇气绝对有帮助。

偷照片的过程很顺利。玻璃板是浮放在躺柜上的,没有另加任何固定。一手轻轻顶起玻璃板,另一手摁住照片的角往外蹭,两下就搞定。神不知,鬼不觉。

可她发觉了。

第二天,趁家里人不注意,又溜去见她。

“把我的照片还我,好吗?”低低地、软软地央求,倒像是她偷了我的。

昨天刚练了一晚上,感觉良好。本来有望再试一试吻她的。没想到她软了。

她一软,我所有的勇气全都烟消云散。不觉已经把口袋里的照片拿出来了。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点儿出息!

没递过去,还拿在手里。昨天小心地拿薄玻璃纸包上了一层,怕把它弄脏。犹犹豫豫。

“我以后一定给你。”她不拿手来接。却加上一句。

以后?以后我们就都老了!

“什么时候?”

“一定,我保证!”

答非所问。

递过去。手碰手,心一颤。

想抓住她的手。心跳得太快。深呼吸,一……时机一闪而过。二、三……她的手已经收回。

又晚了。还剩五天。

  

2

 

认识她进入第十个年头。要是“连皮算”,从六八年到七八年,那就跨了十一个年头。这个大概不能算。当年班里的所有女生都符合这一条。得来点特殊的。

从小学到高中,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我家。不是找我,是找我妈。问数学题、问英语,还问莫名其妙的事情。每次她来,我都在场。妈妈回答她问题的时候,她会看我。

高中,她去了另一个学校。但还是会来,直到最后一年。几乎一年没见她,我慌了。不会搬走了吧?在其他城市找了工作?想来想去不大像。

林彪七一年就出事了,可以排除被林立果掳去做妃子的可能性。更不相信她会对我失去了兴趣,那太伤自尊心了。实在忍不住,决心去她家看看。

我们住同一个宿舍。她家在我家的下两排、后两排。我家四十三号,她家一百三十三。两家号码中的数字加起来都是七,非常吉利。

当然不敢真的“去她家”,只是改了我每天上下学的路。上学我走近路,方向和她家相反。从小学开始,走的都是这条路。也可以走另一边,大宽转,绕另一个宿舍,路程长一倍,从来没走过。但这路经过她家门口。

顾不上那么多,老老脸皮走另一边。绕得不算太远,路上多走半个小时就好了。值得,真的值得。

她哪儿都没去,乖乖在家等着找工作。

第一个星期就看到了她。第一个月就和她一起坐在她家的床上聊天了。

四年前的那个夏天,我离开她去乡下当知识青年的前夕,她送了我一个笔记本。黑色的,封面上是双塔寺的双塔。她把笔记本放在桌上。

“我有个笔记本,你要不要?”她说。不像是送我礼物,有点像推销剩余的军用物资。

收下她的笔记本时,心没跳,只觉得好甜。非常高兴,也非常尴尬。

口袋里只有五毛钱,不够买笔记本的。马上就下乡了,没时间筹钱。顾不上了。咬牙做一趟男子汉“小丈夫”,五毛钱买本袖珍的小笔记本送给她。笔记本的尺寸正配得上我缩小了的尊严。

把小笔记本掏出来,放在桌上。瑟瑟缩缩,看她的脸色。她没嫌小!笑着收下了,笑得脸红红的。

没有手碰手的机会。我伸手时,她的手还揣着。她伸手时,我的手已经缩回来了。

那年是我“甜蜜的十六岁”。

这算不算“定情”的礼物?不大好算,因为笔记本上没题字,两本都是“白皮”。不大好不算。按口袋里钱的比例,那是我送她最重的礼物。

送完小小的笔记本,我是真正的“身无分文”。不过没觉得穷,觉得好富。因为心里装满了她的笑。

那时的我比现在有出息,连那么小的笔记本都有勇气送给她。没害怕她小看我,没害怕她拒绝我。人家长的是出息,我长的倒是“没出息”。丧气!

  

3

  

火车票买好了。

邻居女孩帮着给我做了新的被子,针脚好密。一起下乡的知青“孔”,加上弟弟奶妈的女儿,给我织了件厚厚的新毛衣,是最时髦的款式。

好像特别忙,又好像特别闲。该我干的和我能干的都做好了。除了那件最重要的。

悄悄溜去她家。强压住心里的焦急,和她聊家常。不知她是真傻,还是装傻?她带我进了她家门前自己盖的小屋。好兆头!

十六平米的房间,实在是太小。宿舍里一般人家都有四、五个孩子,等孩子上了学,屋子根本住不下。先是各家各户把后面那两平米的小间利用起来,拆掉砖灶,搭张木床。后来发展到在门前砌个煤池,把原来堆煤的地方缩小,用空出来的地方,盖个简陋的小屋。再后来,小屋越盖越大,邻居之间的小屋也几乎连成了一排,在两排宿舍之间,硬生生挤出来一个新的中间小屋排。

小屋一般是家里老大的专属领地。我从农村回家,就住在我家的小屋里。妹妹低一级,自己睡小间的木床。最小的弟弟还是和父母睡在四平米里间的大床上。

冬天,小屋里会很冷。但却是唯一可以不受打扰的地方。她的父母亲上班时间是固定的,很容易找空子避开。弟弟、妹妹却不好办,尤其是她的妹妹,我好几次发现小鬼头缩头缩脑地在偷听。

小屋门一关,天上地下,就我们俩。说话声低一点,谁都听不见。就是吻她,也可以吻得长一点。省了要留一只后眼,防备别人看到。

没想到小屋里的话题,还是天南海北,不着边际。忍不住了,单刀直入:“我们的事怎么办?”

话一出口,心就悬到了九霄云外。掉不掉得下来,全靠她的一句话。

“什么事?”她装没事人。

本末倒置。有资格装没事人的不是她,是我!

到上海上大学的是我、一步登天的是我,好多女孩羡慕的也是我。

她凭什么?凭的是我没底气。

只能和她说实话:“我到了上海,会想你。”想想加一句:“真的会想你。”想想再加一句:“真的会很想你。”

她该说的话是:我也会想你。

她说的却是:“想有什么用?”

这是什么话!可也不能说她的话不对,想她有什么用呢?

查了地图,距离是三千里。看了车票,坐火车路上要走三十多个小时,还要中转、签票。自从认识,从没有离开过这么远。下一次见面,要等到明年寒假,整整一年。自从认识,从没有离开过这么长时间,心酸酸的。

后来,我常常梦见天上降下来一条小路。沿着小路,骑自行车转过街角,就到她身边了。醒来总会格外想她。这个梦从大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做了好多年。直到我们终于在美国团聚,每次梦醒,都能看到她躺在我的身边,做这梦的次数才渐渐减少。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话,她的脸上还满是甜甜的笑。胸中酸酸的痞块慢慢在甜甜的笑里融化。一年,三千里的离别,似乎不大可怕了。

还可以写信!悄悄问:“你会给我写信吗?”

“你要不要我给你写信?”

“当然要。”

“那我就写。”

“真写?”

“我保证!”

总算有了收获。

看表,凌晨一点!是谁把时间偷走了?

“我得走了。”

她也站起身。跟着我出了门。

夜深深,天很冷。热昏昏的头被晚风一吹,才想起连试都没试着去吻她。太紧张了。

她家那排宿舍的头儿上,有盏路灯。路灯很暗。还能看到一天的星。

“你别送了,外面冷。”

两人在一排小屋的暗影里,脸和脸的距离不到一米。路灯从我背后照过来,向上看,是满天的星斗。星星下面,她的眼睛闪闪的,眼睛里的我只是一团黑影。

都不说话,静静地站着。

我要是伸手把她拉过来,拉到我怀里,她会不会不高兴?我要是不伸手把她拉过来,拉到我怀里,她会不会不高兴?

后来才知道,不管我怎么做,她都不会不高兴。因为我的影子已印在她眼睛的最深处,还有那一天的星星。那时的我却不懂。

非常不情愿地转身。走了几步,回头。她还在那儿,见我回头,摆摆手。

耳边响起那句山歌:

“你走你的那圪墚,我走我的那沟,说不上句话儿,小妹呀,摆摆手。”

再走几步,就要转弯。最后一次回头。

她还在那儿,身影几乎已溶入了沉沉的夜。也许是我的想象,但觉得她又摆了摆手。我的影子在她视野里消失以前,她不转身。

还剩下三天,包括已经开始的这一天。

  

4

  

一年前的冬天。

从插队的农村回来住几天。我下乡的地方离家只有一百多里地,骑自行车四小时就能到,所以两三个月可以回家一趟。

很想向她告白,但是不大敢。

哼那首《红莓花儿开》:“田野小河边,红莓花儿开,有一位少年,真是我心爱。可是我不能向他表白,满腹的心里话儿没法讲出来。”可见这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受苦受难的少男少女和我一样怂。

想着这个,心里就好受多了。不过心里好受一点不是目的,目的是鼓起勇气。“红莓花儿”的歌在这方面没用,只能是越唱越怂,这得停止。

  唱歌不行,可以改读诗。

  刚好借到本《普希金诗选》:

  我耳边萦绕着你温柔的声音,

  我梦见了你那亲切的面容。

比较实际。我是真的梦见过她,不能算胡编吹牛。

她看的书不多,估计把这诗当成我“写”了献给她的,被揭穿的可能性不大。就算被逮住了“抄袭”,也好辩解。诗虽然是普希金的,可写下来献给她的不是我吗?绝不能算是侵犯版权。最多算是“借花献佛”,没有罪过的。

这像打仗,正面进攻不行,就侧面迂回。

我是唱歌不行,就吟诗。“爱你在心口难开”,就写下来给她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稿纸很缺,能搞到的都是极薄、极粗糙的那种。有三百格一张的,还有五百格一张的。漂亮的稿纸弄不到。厚厚的、边儿上印花、带淡淡香味儿,著名间谍能用它卷起来杀人的信纸在小说里见过,现实生活里缘悭一面。平常我喜欢五百格一页的稿纸,能多写些字,耐用。这次得用三百格的,排场。

我的字写得不好看,这没法子。她见过我的字,请字写得好的同学抄了,一看就穿。

不能全抄普希金。我写过些歪诗,掺点儿进去,把平均的水平降下来,看起来更像。不能全用诗。我还写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和她有关的也不少,挑些出来加进去。

可惜在农村不能给她写信,不然材料还可以更多些。村里的一百多个知青合用一个信箱,设在大队院前面的供销社里,一个星期都不见得有一封信。就算有信,不等收信的人看,别人早给你拆了。所以信里不能夹钱、夹粮票,不能有任何和男女有关的内容。否则全村的人都会比收信人先知道。

整理出来,厚厚的一叠。好像该美化一下,用红头绳扎起来?用玻璃纸做个面儿?试了一下,稿纸太薄,吃不住,只好“裸献”。

战场选在我家,我占主场之利,出任何情况都好处理一些。她家的地形我虽然也熟,毕竟束手束脚。

她那天要到市里去开会,能早点儿溜回家。在她家见面时,她提前跟我说了一声,省得我跑出去,她来了吃闭门羹。

有了这么好的情报,设埋伏就容易了。

她来了!坐下聊天,两人之间距离是标准的一米,这是她“护身圈”的范围。曾几次试图靠得更近些,每次一到这个“护身圈”的边上,她就警觉了。

“你坐过去点儿,我能听见你说话。”虽然是笑着说的,但明显是警告。

听到这警告,我就有点像被施了定身法,不敢动了。所以我能掌握的最佳距离就是一米,远了我不甘心,近了她不放心。

心狂跳。得早点动手了,时间等长了,我会先心脏病发作。

转身拿出那叠稿纸,双手献上。人是站着的,没有单膝下跪,像西方人求爱时那样。

不是不想。我家的地是炉渣铺的,洒了水,跪下去准沾一裤腿的泥。家里有桌子,是厂里发的,但没椅子,椅子太占地方。求爱完了,还得和她一起坐在那张单人床上。泥裤子坐床上,碰哪儿脏哪儿。环境所迫,这礼节只好省省。

她接过去,扫了一眼,头就低下去了,好半天一动不动。

离一米远站着,没法看清她的面部表情。

她没出任何声音,自然没法判断她的反应。不会哭吧?要是哭了就极麻烦。知青队里有一对,男的曾因求爱,把女孩儿弄哭过。后来两人还是好。但被全村人当笑话,说了好几个月。

仍无动静。憋不住了,轻轻试着跨入她的“护身圈”,低头看她。

只能看到侧脸。从上面看下去,眼里先看到的是蓬蓬的头发,自来卷。再下一层,是茸茸的发丝。上半个耳朵在发丝里半掩半露,耳朵薄薄的。

窗外的阳光射进来,照得耳朵变成了半透明。耳垂肉肉的,上面有个小小的黑点。不知是不是阳光玩的把戏,耳朵显得有点红。下半个耳朵,尤其是耳垂周围,比上边红得更深一点。

她没发警报,那就是默许。再进一步,弯腰、低头,看她的脸。原来耳朵的红是从脸颊染上去的!嘴角、下巴、脸蛋儿、颊骨,全红了!

万山红遍,层林尽染!

嘴角到眼角,红得好有层次。不是固定的、一律的红,是一层一层、一圈一圈、一浪一浪的红。每一层、每一圈、每一浪都红得不同,有浅有深,嫩红、娇羞的红,暗暗心喜,又忍不住要笑的晕红,错错落落,还微微地在变幻。不知是随着我眼睛的角度,还是她的心潮起伏?

怪不得人家说,女孩儿爱的时候最美!还是男孩儿爱的时候,看女孩儿最美?也许都是!

两个最美绞起来,织成无边无际的美!

她明显感到我靠得近了。头于是更低,眼睛盯着手里的纸,绝不抬起。

我看不到她的眼睛,她的头太低了。再进一步,手臂环上她的肩头。她穿得很厚,棉袄里还衬着毛衣,可以看到毛衣的高领。棉袄外是雪青色的罩衫。

她缩了一下。缩得离我更近了,整个肩、背、一条手臂,紧紧地贴上了我的胸、腹。

“让我看看你,好吗?”

她不回答,不抬头。

“就看一下。”

她猛抬头,差点儿碰了我的下巴。一对杏眼,里面是满满的笑!

真的只是一下,头就又低下去了。简直让我怀疑,刚才那一眼是我自己的想象。

“别低头好不好?“

没回答。

 忍不住伸手,托起她的下巴。脸对脸,只有一尺的距离。她满脸娇羞,圆眼睛弯弯的。

怪不得第一次见到她,只看到了她的眼睛,仍旧能感到她在笑。她眼睛真的会笑,笑得弯弯的。

听到自行车在门外停下的声音,吓一跳。

回头,从窗子看出去,来的是个同村的知青。急忙站直身,开门迎出去。

她从我身后溜走了。

  

5

  

高兴得太早了!两三个月后,再次从农村回来,在第一时间兴兴头头地溜去她家。

已经是初春,村里的桃树有了星星点点的花骨朵。天气还冷,却已不是那种要从每个毛孔钻进骨髓里的冷,只是凉凉地扫过脸颊,轻快爽利的冷,冷得让人舒心。

她开门,依旧是笑靥如花。可惜不能把村里的桃花搬来与她相伴,不然就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保证好看煞人。

进了屋,发现异常。她家的门,和我们宿舍所有的人家一样,朝南开,门边上是扇窗。门的正对面,是张横放的单人床。一边靠着床,另一边靠墙,竖着支个躺柜。床和柜成L形。躺柜短,没顶到窗边。窗和柜之间,有个半米上下的空隙,胖点的人坐不下。

她搬个凳子坐进去,右手是窗,左手放在当桌子用的躺柜上,正好。上午,阳光从窗里透进来,映上她的右颊,是正侧光。她脸部、身体的侧面曲线在阳光下风姿尽展,要在平常,这是我看不够的。

现在不同,因为这个位置“易守难攻”,是她家所有具战略意义的位置里,最利于防御的。

我不能自己搬个凳子,坐到她对面,没见她家有第二张高凳子。只能坐床上,那就离她至少有两米远,中间还隔个躺柜。这比平常我们一起坐床上时的最佳距离,要增加一倍。

虽然她说的话照样能听清楚,但她说话时漾起那一股少女特有的撩人气息,就别想能感觉得到了。这位置完全不适于刚刚“定情”的少年男女,她偏偏就坐那儿!

我手臂上,还留着上次揽上她肩头时的感觉。现在只能靠上冷冰冰、硬邦的躺柜。有点不舒服。不,是很不舒服。和我想象的“定情”后第一次相遇,相差太大了。

她的态度也有些奇怪,吞吞吐吐的,像是想说什么,又不敢似的。这不平常。想说什么又不敢的一向是我。她永远大大方方、笑语绵绵,从来没有过张口想说,又把话咽回去的时候。

然后她的脸就又红了。从颊下开始红起,慢慢向下润到腮,向后延到耳,向上伸到额,最后连从衣领里能看到的一节脖子都红了。

“你听我说。”她开口了。

我的头顶有点凉。是不是“分开两片顶门骨,浇下一桶冰水来”的第一步?

“我们都还小。”心凉了,凉到脚底。

还好,冰凉下面藏了一丝暖意。不是不爱我,不是不许我爱她,只是我们年纪太轻了。我怎么觉得,我们年纪好大呢?我比那唱着“九九艷阳天”的“十八岁的哥哥”还要大一岁啊!

这几个月一直沉浸在“定情”的喜悦中,还真没考虑过我们的年龄。有爱还不够吗?显然不够。男二十、女十八是婚姻法上的结婚年龄。我还小点,但不过一年而已。花点时间准备结婚,婚礼准备好了,我的年龄也就够了。

我还在乡下,但当知青已有三年了,不出意外,明年就能轮到招工回城的机会,时机正好,什么都不担误。

差得远的是政策年龄。当时的“晚婚晚育”政策规定,男二十八,女二十六才可以结婚。婚姻法上男二十、女十八的结婚年龄不算。不到晚婚年龄,工厂不给发办结婚证明的介绍信。民政局没有单位介绍信,不给登记结婚。

民间对这政策啧有烦言。尤其是有钱或有势、年龄稍大的人,想娶个年轻点的老婆,受不小的限制。有说法是可以算男女双方的年龄总和,超过四十四就行。但那样的话,三十六岁的男子就能和十八岁的姑娘结婚,反对的呼声照样高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晚婚年龄于是维持在男二十八,女二十六。

就算我打一场“八年抗战”,打完了离政策年龄还差一年!简直要哭。

要是哭出一缸泪来,能顶一年的政策年龄就好了!

定情的喜悦化成了失望。原来我根本就不具备爱的资格!悲惨。

双方静默。然后她居然从那“固若金汤”的防守阵地里出来了!坐到了床边,和我之间的距离恢复到了一米。

她脸上的红潮消失了,显得有点疲惫。刚才她一定非常紧张,没想到我不堪一击。她连一句话都没说完,我就败下阵来。也许她是准备好了的?

心灰意懒。

话题转到了她的工厂、我的农村,和我们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就算没精打采,仍旧舍不得离开。不见得要听她说的事,只要听她说话的声音。心里暗暗地算,要是我们一辈子在一起,能有多长时间这么坐着听她的声音?好像也不长,一辈子实在有点儿短。只是吃不准她到底爱不爱我?

那次回家,只请了四天假。本来想着还能见她一面,没料到时机不凑巧,剩下的两天她家、我家都有人,没法保密。不敢公然一起去逛街,只好怏怏地带着个大大的问号回了村。

下一次回家,心忐忑不安。很怕去她家会吃闭门羹。不去又不甘心。

没想到刚到家,弟弟就报功似地告诉我:“那天在宿舍里看到她,她问我‘你哥哥什么时候回来?’”

长出一口气。心定了。

照旧在第一时间溜去,一切都和以前同样。保持一米距离,有说有笑。突然觉得爱好像没什么重要,只要能和她一起坐在床上聊天就好。

  

6

 

明天上午的火车。送我的人不多,她当然不能去。这是最后一晚,最后一次相见的机会。

放弃了想吻她的念头。不知道该怎么告别,离别的黯然消去了到上海、进复旦的激动。只想着要把她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刻下,让那刻痕深到能经得住一整年离别的消磨。

找个借口溜出我家好难。时间不能长。

她好像就等在门边,还没抬手敲,门就开了。门口站着个笑吟吟的她。她还笑!她还在笑!这个人实在没心没肺!分离前的最后一次见面,她居然笑!人家都是哭的!

不过她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从她的眼、她的嘴荡起一波笑的涟漪,那笑波就一圈圈地向四周扩展。屋子小小的,笑波碰到墙上、门上、窗上,反射回来,叠在下一个波上,幻成细碎的尾纹,久久地回旋在每个角落。整个屋子成了笑波的共鸣箱。屋里的一切,都随着她的笑轻轻振荡,振得好像天地万物都在一起笑,笑得好甜、好美。

那笑振进了我的每个毛孔,我就融化了。

《红楼梦》里,绛珠仙草受了神瑛侍者每日以甘露灌溉,得以长生,后来就化成林黛玉,要把她一生的眼泪还给神瑛侍者幻成的贾宝玉。

贾宝玉真亏大了。浇下去的是甜美的甘露,收获的是惨兮兮、又苦又咸的眼泪。怪不得后来要去当和尚。如果他收到的是和甘露一样甜美的笑呢?

我前生不知道撒下的是什么种子。她的笑说不定也是来还我的?这生意着实做得,非常合算。看来我前世也是个聪明人,像贾宝玉那种允许对方以眼泪抵债的蠢事,是绝不做的。

用笑来送别,到底算傻还是算聪明?虽是一笔糊涂账,但依旧有脉络可循。算下来可能是“傻聪明”──看上去傻,但骨子里极聪明。因为不管多漂亮的女孩,没见过哭起来比笑还好看的。离别前一哭,留在对方心里的印象就是难看的哭相。谁愿意让心爱的人想起自己来,脑海里就浮起一张哭脸?很好看吗?送别用笑,才能把自己最美的形象铸在对方心里,让他永世难忘。

时间真是不多了。

她倒又显出点想说什么又缩回去的表情。笑得也有点怪,和“皮笑肉不笑”的假笑相反,她是“肉笑皮不笑”。明明一脸的笑要迸出来,偏偏脸皮却紧绷住,要装出满不在乎的冷漠。

这倒怪了。我明天就离去,她今天还能玩什么花样?勾起了好奇心,暂时忘了离愁。

她站起来,转过身去,朝躺柜伸出了手。

伸长脖子,瞪大眼睛,盯着看她。

她装没事人!手缩回来,人也坐回我身边。距离照样一米。

那只是个演习?再不动真格儿的,可就没时间了!

不说话了,就盯着看她。

在剩下的时间里,要把她的形象记下来,到了上海就能在梦里好好地看!

她憋不住了,一脸娇羞。再站起来,转过身,从躺柜里拿出样东西,回到我身边,双手一伸:“给你!”

没问我要不要!她怎么知道我会要?都没告诉我是什么。

低头,看她的手里。是玻璃纸扎的一颗心,心的中间,是她的照片。正是我偷了被她抓住的那张!

原来现在就是她那天说的“以后”!早点说,不就省了我悬这好几天的心?

可惜。要是早一天,我还可以练习一晚,今天就有机会再鼓一次勇气。

火车票能不能推一天?只怕不行,时间太晚了,也没有充分的理由。想多一次机会试试去吻她?没哪个火车站会为这个给人签票推迟,太荒唐了。

她的手还伸着,我的手还缩着。两人的眼睛都低着,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她手里的“她”对着我笑。慢慢伸手,伸得快了,怕她受了惊吓,再把手缩回去。

终于拿住了那颗心,也拿住了她的手。抬眼,她的眼正好同时抬起。眼对眼,手握手。她没缩手、没转头。感觉到她的手,绵绵的、暖暖的、小小的,放在我的手里,正好。

看得到她的眼,圆圆的、亮亮的。双眼皮不是凸显在外,而是叠在里面,半显半露。眼睫毛细、长,尤其是眼角边,密密的一排。眉毛淡淡,眉头、眉梢已隐成了细密的茸毛。看得清她眼里的我。

破了我们之间距离的纪录,以前从来没有在她眼里看到清晰的我。眼和眼之间的距离一定不到一尺。

能不能再近一点儿?用我能做到最慢的速度,缩短两张脸之间的距离。千万、千万,别再把她吓走。

她没动。依旧笑吟吟。

为什么她脸不红?

她看到我眼里她的靓影了吗?

我现在是在接近她眼里的我,不是她的唇。既然是接近我自己,就没理由心慌害怕。

撇开了她,我应该能大大方方地凑过去。

她眼里的我越来越大。意识到我的影子已深深地潜在她那两汪秋水里了。

是我的幻觉,还是她也悄悄地在向我靠近?

她的眼睛已经充满了我的整个视野。

然后……然后我们的鼻子就碰上了!碰得我的鼻子酸酸的,她肯定也一样。

两人都一惊。

不能慌!千万不能慌!这不能怪我,这绝对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那张照片!

我怎么知道用那张照片练习提高吻她的勇气,会有大毛病?这要命的大毛病,就是照片是平的,两维,人的脸可是三维的。尤其是鼻子,在脸上占据了制高点,嘴唇比它低得多了。

两张脸要是同一角度靠近,最先碰上的一定是鼻子。鼻子碰上的时候,嘴唇还差着将近有一寸远呢!只用照片练习,你永远不会想到要先注意如何处理你的鼻子!

还好我们接近的速度慢,要不然两个鼻子都会遭殃。

她居然没逃,还定定地在那儿站着。我有点儿急,顾不上再讲斯文,把脸侧一侧,再进一步。唇终于靠上了她的唇,轻轻地一摁,像触电!

大功告成,立即撤退!

带走战利品──那颗心,和那颗心里的照片。

从技术层面分析,这大概不能算是我们的“初吻”。所有的细节全不合格,脸的角度不对,以至于发生了不该发生的鼻子碰撞。手的位置不对,两双手还握在一起,夹在我俩之间。她手里还拿着那颗心。身体之间的距离不对,离得太远。

全身有了接触的只是鼻子和唇。尤其重要的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吻”,只是我的唇在她的唇上摁了一下。

但那唇上的感觉,一直伴着我度过了整整一年,直到来年我们再次相见。那一年里,每当我想起她,那感觉就又萦绕在我唇边。

后来我们的吻,尽管技术提高到了接近完美,却再也没有了那触电般的感觉。所以,这还是我们的“初吻”,酸酸的、甜甜的“初吻”。

 

责任编辑:江子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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